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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设立“固定巡察组” 助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定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5-30 15:51:52

        近年来,岷县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高位统筹、严把关口、夯基固本三措并举,在全市率先探索设立“固定巡察组”,着力锻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巡察“铁军”队伍,为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强队伍保障。

        坚持高位统筹谋划。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全县巡察对象数量多、全覆盖任务重、固定编巡察干部少、临时抽调干部难的实际,在全市率先探索设立2个相对“固定巡察组”,选调10名相对固定巡察干部,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固定巡察组及成员进行任命,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备案。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巡察办、巡察组协同联动履行巡察监督职责,推行“办组一体化”有机融合模式,充分发挥“办+组>2”的融合叠加效应;要求新任固定巡察干部参与一线巡察2轮次以上,推动固定巡察组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

        坚持严把源头入口。坚持政治性和专业性并重,将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精、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底好、廉洁自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较真碰硬等要素作为“硬核指标”,注重吸纳具有党建、审计、财务、纪检等方面专业特长和经验的人才选调到固定巡察组,严把入口关、能力关、考评关,为做好全县巡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撑。目前,已选调政治素质过硬、专业功底扎实、工作作风严谨的2名副县级干部担任组长,2名85后科级干部担任副组长,6名90后优秀干部担任巡察组工作人员。

        坚持筑牢基础保障。县委巡察办负责固定巡察组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固定巡察组干部党组织关系转入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巡察办领导班子联系巡察组工作机制,由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分别联系指导对应巡察组,通过联席会议、新老人员传帮带等形式,对巡察组工作给予政策指导并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坚持严管厚爱并重,落实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强化警示教育和纪律约束,让巡察干部在组织上有“归属感”,工作上有“重用感”,生活上有“安全感”,形成了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巡察工作氛围。(供稿  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