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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

来源:清风岷县    发布时间:2024-02-26 11:24: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我县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议标)、现场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秩序,推动全县工程项目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全县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公开受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项目决策环节。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未批先建、违规审批,项目谋划上不严不实,论证决策不充分,致使部分项目完成前期后无法实施,个别项目不能有效推进建设,以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招投标(议标)环节。应招标不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标暗定虚假招标、内外勾结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三)土地出让和规划许可环节。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缓交或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违规减免规费、违规征地拆迁、擅自改变规划、违法改变土地用途、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四)项目建设资料不完备、不规范。项目实施单位未按项目建设程序办理完成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图审查、“两证一书”不齐全等问题。

  (五)资金使用管理环节。不按合同约定、工程预算、施工进度需要,提早或者延迟支付项目进度款,无合法合规支付依据拨付资金,资金支付不对公,拨入私人账户等违规拨付资金行为,虚报或擅自增加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挤占、侵吞、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

  (六)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环节。项目未验收而投入使用,违规验收未达设计、未竣工、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等违反工程项目验收的行为,或者已符合竣工验收要求,但迟迟不进行竣工决算的行为;在工程结算环节,干预或影响工程结算审核、评审、审计,干扰审核、评审、审计时间,减少审减工程量等问题。

  (七)其他环节。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二、问题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三、问题线索征集方式

  (一)来信征集

  收件人:专项整治监督专班

  邮 编:748400

  地 址:岷县岷阳镇岷州西路6号(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二)电话征集

  中共岷县纪委监委:0932-6922460(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同时,我们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反映,对实名反映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

  中共岷县纪委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